公告信息

关于乌海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旅客:

(一)对乘坐飞机、火车、长途客运汽车及自驾离开乌海人员严格落实查验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管控措施,2次核酸检测时间须间隔24小时以上(以采样时间为准),无法提供的一律劝返,不得离乌。

(二)1、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抵达我市之日算起。

2、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来(返)我市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的社区(村)报备,抵达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不外出,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1天、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从新疆、宁夏、天津、河北秦皇岛、呼和浩特市等重点地区来(返)我市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间隔24小时),无法提供者建议近期不来我市;同时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期间开展“1天1检”的核酸检测。

4、从包头市来(返)我市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无法提供的建议近期不来(返)我市;抵达我市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开展“1天1检”的核酸检测(原则上一户一管、上门采集),对已经到达我市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完成相应天数“居家隔离”措施,同时实施“1天1检”的核酸检测。

5、除上述地区外,从市外来(返)我市人员需提前3天扫描“乌海报备码”向社区、宾馆、酒店或单位等进行报备,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即主动扫描“疫码通”登记并进行核酸检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1天1检”(含落地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措施,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7日内不到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谎报、瞒报个人有关信息,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的,依法追究责任。

6、全市“两站一场”、各公路查验点要严格落实第一落点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查验进入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有关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入乌人员落地即管控到位,切实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车。对乘坐飞机、火车、长途客运汽车等出行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此通知。

仅供参考,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防疫部门。更多各地防疫政策请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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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