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运输规定

1.对于西藏航航班,旅客的行李运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西藏航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以及本手册规定的运输政策与标准。

2.“行李”是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方便的需要而携带的物品及其他个人财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包括旅客的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

3.所有旅客的行李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尺寸和数量须符合西藏航的规定。

4.在收运旅客的行李时/或在行李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着随时终止运输。

5.中转航班的行李运输要求:

(1)中转航班的行李,从前序航班卸下飞机后装上后续航班飞机前,行李装卸/搬运处置部门必须将中转行李存放在隔离区内限定的区域监管(国际航班的中转行李还需要满足中转站所在国家的货物、行李、邮件出入境管理规定),中转行李存放期间和机坪运送期间,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接触行李。

(2)若中转旅客因故未能搭乘上后续航班,则该旅客的中转行李在关闭舱门前必须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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