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捐献器官运输

服务范围

1.适用于西藏航国内航线实施的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

2.适用于救助患者生命的造血干细胞、血液等人体组织的航空运输。

运输规定

当您为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简称OPO)的工作人员,需要通过航空运输方式转运人体捐献器官,在满足下述所有要求时,西藏航将与地面服务代理人、机场管理机构、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开通绿色通道,为您提供特殊保障流程,否则,将按普通旅客保障流程向您提供航空运输服务:

1.需要至少于航班预计起飞时间前4小时通过西藏航直属售票处或客户服务中心956096向我们提出申请,告知您的航班信息、人体捐献器官类型、包装尺寸、涉及的危险品等信息。

2.需要携带《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确认书》及副本,注明所运输器官的合法来源、用途、联系人姓名及联系人电话等。

3.承运人体捐献器官所使用的制冷介质须符合西藏航危险品承运要求。若人体捐献器官运输专用容器内含有保存人体捐献器官所必须的液态物品,可不受液态物品运输条件的限制,但须满足航空运输安全的要求。对于不满足要求的液态物品,可拒绝运输。

4.包装应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专用容器,密封良好,无异味,不渗漏,并在容器外显著位置张贴人体捐献器官运输专用标志(见下图)。运输专用容器内含有危险品的,应符合西藏航运输的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可拒绝运输。


5.如容器体积超过西藏航随身携带行李的尺寸要求,需提前办理占座行李服务;带入客舱的运输专用容器,在运输过程中由您自行照管。

温馨提示:部分特殊旅客的购买及申请流程须通过我公司直属售票处或经特殊服务授权的销售代理处进行办理,其详情地址及电话您可通过西藏航客服热线:95609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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