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行李托运

免费托运行李的重量限额是多少?尺寸有哪些规定?

1.国内航班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

(1)持成人或儿童公务舱客票的旅客为30千克;

(2)持成人或儿童经济舱客票的旅客为20千克;

(3)持婴儿客票的旅客没有免费托运行李额。

2.国际航班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

(1)公务舱旅客免费行李额为2件行李,每件重量不超过32千克,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两件行李三边总和不得大于273厘米。

(2)经济舱旅客免费行李额为1件行李,重量不超过23千克,三边之和不得大于158厘米。

(3)持婴儿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10千克,三边之和不得大于115厘米。

(4)部分国际及地区航线免费行李额标准可能会根据旅客所持客票的舱位等级、航线距离等发生变化,西藏航将在旅客购票时特别提醒,旅客也可向西藏航、西藏航授权的航空销售代理人或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查询具体的收费标准。


托运行李超限额收费:

1.国内航班的超限额行李费率为每千克行李重量按超限额行李票填开当日所适用的经济舱普通票价的1.5%,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2.国际及地区航班的超限额行李费,西藏航将根据旅客所持客票的航线,以及旅客所托运的超限行李的重量、尺寸及件数,确定旅客的超限行李费。旅客可向西藏航、西藏航的授权航空销售代理人或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查询具体的收费标准。


托运行李的重量、尺寸及数量限制

1.国内航班实行计重制

(1)每件托运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过50千克,体积不超过100×60×4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作为货物运输,不能作为行李运输。

(2)每件托运行李最小重量不得低于2千克,体积不得小于30×10×20厘米;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李,不能单独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2.国际航班实行计件制

(1)除另有规定外,托运行李每件重量最大不能超过32千克,每件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最大不得超过203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作为货物运输。

(2)每件托运行李重量小于2千克,或体积长、宽、高三边之和小于60厘米时,不得单独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3)如有航站对于旅客托运行李的重量和体积有更严格的限制标准的,西藏航将按照该航站具体标准执行。

国内航班非托运行李行李要求?

1.持公务舱客票的旅客可携带两件非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得超过7千克,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包括滑轮和把手);

2.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可携带一件非托运行李,重量不得超过7千克,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包括滑轮和把手);

3.非托运行李应能置于客舱上方的密闭式行李架内;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非托运行李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超过部分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4.除此之外,旅客还可以免费携带一件可以放置在前排座椅下方的随身物品,如手提包、公文包、手提电脑包、相机包或其他类似尺寸或更小的物品。

5.携带婴儿的旅客还可以免费携带一辆全折叠轻便婴儿车进入客舱,折叠后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包括滑轮和把手),重量不得超过7千克,超过上述尺寸或重量的婴儿车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6.除安全原因外,航班上残疾、伤、病等行动不便的旅客所持的拐杖、假肢、电子耳蜗、助听器、盲杖、盲镜、助视器、折叠手动轮椅(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包括滑轮和把手)等小型的在旅途中随时要用到的辅助设备,可带入客舱。客舱内没有存放设施或空间的,可免费托运。

西藏航国内航线行李的赔偿责任限额是多少?如何计算?

1.乘坐西藏航国内航班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破损、丢失,赔偿金额每千克不超过人民币10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千克低于人民币10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取逾重行李费退还。

2.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客票上所填写的重量计算。如无法确定重量或其重量超过规定的免费行李额时,除非旅客持有效的逾重行李费收据,否则,每一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行李部分丢失,只能以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减去已交付旅客的行李的重量来计算其需要赔偿的重量。


托运行李破损、丢失、内物丢失赔偿限额标准:

(1) 国内航线:每公斤100元人民币

(2) 国际航线:

1)符合《华沙公约》缔约国条件

没有购物发票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每名旅客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的最高限额每公斤20美元。公务舱最高限额600美元。经济舱最高限额为400美元。

2)符合《蒙特利尔公约》缔约国条件

没有购物发票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每名旅客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的最高限额为每公斤22特别提款权。如证据充分,则每名旅客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的最高限额为1,288特别提款权。

在乘机时能不能随身携带小型氧气瓶?

乘机时不允许携带任何有氧设备。 

旅客如果是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药物乘坐国内航班有什么限制?

乘坐西藏航实际承运的国内航班,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可携带必须的液态药品,但必须出示医疗证明、医生处方和药品说明书,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客票销售

我能在网上购买儿童票或者婴儿票吗?

西藏航官方网站上可以出售有成人陪同下的儿童(已满两周岁但未满十二周岁)以及婴儿客票(已满14天但未满两周岁)。

客票的有效期是如何计算的?

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客票的有效期为一年。自首次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但自旅客购票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开始旅行;

1.客票部分使用时,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旅客首次开始旅行之日的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逾期无效;

2.客票全部未使用时,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旅客购票之日的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逾期无效。

我应该如何办理退票手续?

如您购票后申请退票,我们将根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自愿退票应在客票有效期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在网上购买的电子客票,应在客票有效期内在网上办理退票申请手续。

如果我机票上的名字打错了能否更改?

西藏航按照《错购机票处置办法》相关规定,为旅客提供补救措施。

能在956096服务热线购票或办理客票改期吗?

可以办理,需要旅客使用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电话支付相关费用。

如何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

西藏航空官网、APP、小程序、公众号购票:请您在购票时点击配送行程单选项的“给我邮寄行程单”,并填写您的详细地址,我们将在您的航班成行后3个工作日邮寄您的行程单。

西藏航空客服中心:建议您在航班成行后7天内致电956096提出打印电子客票行程单需求,并将您的详细地址告知西藏航工作人员,我们将在收到您的邮寄申请后,3个工作日给您邮寄行程单。

西藏航空直属售票柜台:建议您在航班成行后7天内持乘机人有效身份证件至西藏航直属售票柜台提出打印电子客票行程单需求。

销售代理人:建议您在航班成行后7天内与销售代理人联系,由销售代理人为您出具电子客票行程单。

温馨提示:

打印行程单的时限在乘机后28天内,行程单不能重复打印,遗失不补。请妥善保管,以便办理退票手续时使用。

西藏航国内直属售票处查询?

1.西藏航空客服中心,客服电话:956096;

2.西藏航空拉萨销售柜台:

地址:拉萨市民族南路1号西藏航空售票处

联系电话:0891-6830088

3.西藏航空拉萨机场柜台:

地址:拉萨贡嘎机场T3航站楼F岛西藏航空售票柜台

联系电话:0891-6218018

4.西藏航空成都T2机场柜台:

地址:成都双流国际机场2号候机楼82、83号销售柜台

联系电话:028-85207835

5.西藏航空重庆机场柜台:

地址:重庆市江北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内出发5号门3J岛西藏航空

联系电话:023-67152025

6.西藏航空西安机场柜台:

地址: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3航站楼K岛

联系电话:029-88799386

办理乘机手续

哪些是有效乘机证件?

1.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护照;法定不予颁发或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官兵及其文职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分别使用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或离退休干部证件;海员证、旅行证;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外籍旅客的本人合法有效护照、海员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无前述相关证件的外国人,可使用外国人出入境证,外国人因证件到期、遗失、损毁等原因正在办理证件补换发的,应当持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回执、护照报失证明,或者各国驻华使领馆签发的临时性国际旅行证件(应附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签证或停留证件)、外交部签发的驻华外交人员证;

3.十六周岁以下的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有效乘机身份证件,还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特殊旅客运输

“无成人陪伴儿童”的年龄限制?乘机人数限制?

西藏航“无人陪伴儿童”服务的对象为乘坐飞机时无成人(年满18周岁且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行的年满5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在无其他限制载运数量的特殊旅客的前提下,一个航班上满5周岁未满8周岁的无陪儿童数量不得超过5个,8周岁以上无限制。

申请“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时,我需要向航空公司提供哪些资料?

在为单独乘机旅行的孩子申请无成人陪伴服务时,须提供送站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孩子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应准确提供送机人及接领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和送机人及接领人保持联络。

孕妇乘机的规定?

(一)承运要求如下:

(1)孕妇旅客乘坐飞机必须提供证明孕期的资料;

(2)如孕期在32周(不含)以下,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外,正常购票成行;

(3)如孕期在32周(含)未满35周,孕妇旅客须提供由县级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医疗证明或诊断证明并签署《风险告知书》

(二)含以下情况的旅客原则上不予承运

怀孕35周(含)以上的孕产妇;预产期在4周(含)以内的孕产妇;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准确日期,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的孕产妇;产后不足7天者,西藏航不予承运。

(三)医疗证明

怀孕满32周(含)未满35周的孕妇购票是须提供医疗证明或诊断证明,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视为有效;

(1)由县级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私人医生/家庭医生出具时应附医生资格证明。如医师资格证书、行医执照);

(2)有医生签名或盖姓名章及医疗单位盖章(境外由医生签署);

(3)表明怀孕周数或预产期、旅客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宜乘机;

(4)航班预计起飞前72小时以内填开。

特殊餐食应提前多久申请?

请您提前24小时至西藏航直属售票处、授权销售代理处办理,也可以提前24小时致电客服服务中心热线956096提出申请,我们将根据您的要求,为您准备特殊餐食。(注:预定犹太餐,须在航班预计起飞前48小时(含)以前提出申请。目前西藏航仅在部分航线上提供犹太餐。)

官网订票

我支付成功了但未成功出票应该怎么办?

请重新进入官方网站,点击“我的订单”后在订单查询中输入查询条件,进入页面后您可以在查询订单页面内选择您的航段,然后点击“手动出票”。或者您可以致电956096服务热线; 注:支付成功后请点击页面的返回键,避免系统掉单。

如何退票?

已经出票的电子客票接受退票申请的提出,您可以通过“我的订单”查询已经出票的订单,提交退票申请。西藏航管理人员将根据有关政策审核您的退票申请内容,扣除相应手续费后将退款退返至您支付时使用的银行账户。出于金融与财务安全的考虑,网上支付购票我们一律不退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