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关于沈阳客票免费改退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为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旅客做好客票退改服务, 依据市场变化,对我公司涉及沈阳进出港航班的国内客票退改方案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1 年 5 月 16 日 24 时(含)前购买的 088 开头客票,包括挂 TV 航班号的代码共享及国内中转/联程航班,行程为下述情况之一的:

(一)旅客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含) 至 2021 年 5 月 29 日(含)之间的航班;

(二)旅客实际旅行行程涉及沈阳,且可以提供旅行(或入住)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含)至 2021 年 5 月 29 日(含) 期间涉及沈阳的下列材料之一:与西藏航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大巴票、上述城市的酒店预订单。

二、退改签规则

(一)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航班变更申请,变更至2021 年 6 月 30 日 24 时(不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 2021 年7 月 1 日 0 时(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

(二)在客票有效期内未办理过客票变更,申请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照第(一)点办理过客票变更后的客票申请退票,按自愿退票办理。

(三)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如旅客要求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如航班发生变更、延误或取消,按西藏航不正常航班客票规定办理退票。

(五)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在 2021 年 5 月 14 日(含)至 2021 年 5 月 16 日(含)之间办理过自愿退票的旅客, 收取的手续费可在原客票有效期内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

特此通知。

西藏航空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