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关于长春疫情客票免费退票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为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旅客做好客票退改服务,依据市场变化,对我公司涉及长春进出港航班的国内客票退改方案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2021年1月18日24时(含)前购买的088开头客票,包括挂TV航班号的代码共享及国内中转/联程航班,行程为下述情况之一的:

(一)旅客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18日(含)至2021年1月31日(含)之间的由长春进出港航班;

(二)旅客实际旅行行程涉及长春,且可以提供旅行(或入住)日期为2021年1月18日(含)至2021年1月31日(含)期间涉及长春的下列材料之一:与西藏航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大巴票、长春的酒店预订单。

二、退票规则

特此通知。

(一)在客票有效期内未办理过客票变更的客票申请退票,按非自愿退票办理,免收退票手续费;

(二)对已在2021年1月18日(含)至2021年1月19日(含)之间已办理过非自愿改期的客票申请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对已在2021年1月18日(含)至2021年1月19日(含)之间已办理过自愿改期或退票的旅客,收取的手续费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不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办理自愿改期或退票的手续费不予补退。

(四)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如旅客要求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请各单位积极协助旅客做好客票改退工作。如遇超出上述适用范围的特殊情况,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判断,酌情使用特殊处置权限办理。

西藏航空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