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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2

尊敬的用户:

西藏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自 2018年 11月 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调整如下:

1、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成人每航段收取人民币 5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成人每航段收取人民币20元;

2、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 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人民币 20元,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币 10元;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见下表:

公里类别 800公里以上航段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
成人 50元 /人 20元 /人
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 20元 /人 10元 /人
军残 /警残 20元 /人 10元 /人
婴儿 0元 /人 0元 /人

特此通知。

西藏航空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